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西邮党发〔2021〕20号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制定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一、校党委集体责任清单
校党委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担负着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主要承担八项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1~2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科学分解、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情况、重要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述责述廉要集中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2.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和纪委书记约谈制度,督促其履行好职责
。对师生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年终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结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加强检查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3.选好用好干部。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与廉政谈话制度,用好“三项机制”,强化廉政审查把关。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倒查机制,有效落实“一报告两评议”,防止选人用人失察失误。
4.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干部作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加强领导住房、职务消费、兼职等管理。不断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师生的长效机制,改进调查研究和文风会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坚持减负与赋能并举,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将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
5.推进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校党委理论学中心组每年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至少2次。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突出事前预警、事中纠正、事后追踪研判,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6.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严格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等形式,增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一起发力,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师生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制度,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7.推进校内巡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高校开展巡察工作意见要求,强化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建强干部队伍,注重制度建设,形成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坚守政治巡察根本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六围绕一加强”,适时开展学校首轮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进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
8.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全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深化以案促鉴,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他们履职尽责、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
二、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校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主要承担五项责任:
1.带头责任。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接受民主评议。
2.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领导、执行、推动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中,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每年与校领导班子成员,与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
3.教育责任。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的廉洁教育,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职尽责,树立清正廉洁形象。每年为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4.监管责任。监督班子成员和下属勤政廉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主动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巡视反馈等情况,掌握廉情动态。
5.支持责任。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大力支持和推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从政策、人力、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校长是全校行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主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主要承担四项责任:
1.指导责任。掌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结合业务特点,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完善制度规定。每年年初与分管部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2.监管责任。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督促其廉洁从政、改进作风。践行“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每年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3.支持责任。及时向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视并解决分管范围内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配合做好分管范围内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
4.自律责任。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四、校纪委责任清单
校纪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主要承担九项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调整责任清单、健全廉政制度,定期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2.突出政治监督。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跟进监督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完善贯彻落实的闭环机制。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十四五”规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史”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确保中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深化四风整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持续正风肃纪,纠治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存在问题,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推进基层减负。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注重廉洁教育。深刻把握纪律教育新要求,推动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三会一课”、进党员之家、进党员工作站,强化反面典型教育,持续打造“廉润西邮”文化品牌,用好新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便于参与的廉洁文化活动,以文促廉、以廉润心。
5.推进风险防控。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注重事前预警、事中纠正、事后追踪研判,加强对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科研管理、干部人事、招生录取、职称评定等重点领域和各类评审、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完善管理。
6.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纪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以做实本级监督带动下级监督。加强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体系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师生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衔接,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7.从严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用好追责问责利器,扭住主体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心谈话力度,真正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
8.强化震慑惩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坚决查处利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评审评比等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问题,严肃查处在选人用人、基础建设、校企改革、招生招录、科研管理、招标采购、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治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9.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三转”改革,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和“三为主”要求,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强化培训交流和实践锻炼,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切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五、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体责任清单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主要承担六项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校内二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年底向校党委、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报告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接受民主评议。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2.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学校有关要求,坚决纠治“四风”。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行为。密切联系师生,及时关心并妥善处理师生员工关注或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机制。
3.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积极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廉洁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建设和规范流程。每年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至少1次。
4.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处(部、室)务会等制度,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信息公开,让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要求。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及时研究、认真落实校党委、纪委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校纪委监督。配合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配合联系纪委委员开展工作。
6.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六、处级干部责任清单
处级干部(包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根据工作任务和分工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承担五项责任:
1.带头责任。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履行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处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全面掌握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层层夯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取得实效。
2.指导责任。指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做廉政报告、讲廉政党课各1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上廉洁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不少于1次。年终述责述廉要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3.监管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经常性廉洁教育,检查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督促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改进作风。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4.支持责任。积极配合办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转来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配合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
5.自律责任。认真落实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及时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变动情况。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的监督。